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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名后的分支机构须统一使用新的分支机构名称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2018年3月份到4月份根据民政部关于协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的要求和我会章程对分支机构名称规定,对不符合这些要求和规定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机构名称改名”的工作。

  现在这一工作在大家的支持下已经基本完成,原来不符合民政部要求的分支机构名称已经改为符合民政部文件要求和我会章程规定的分支机构名称。但是,虽然分支机构改名工作已经结束近3个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改了名的分支机构还在使用原来旧的机构名称在对外活动,为了加强总会对各分支机构的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关分支机构名称的使用要求,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经过研究,特通知如下:

  自2018年7月1日起,凡是不符合民政部和科促会章程要求的旧的分支机构名称将一律停止使用,凡是已经改名的分支机构必须使用改名后新的分支机构名称来进行对外宣传和活动,特此通知。

  另外,根据民政部规定,分支机构不得再设分支机构、及各省市办事处等,望大家严格遵守民政部规定和科促会的章程。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18年7月10日